厦门市互联网域名应用服务产业协会
厦门市互联网域名应用服务产业协会
正式成立
厦门市互联网域名应用服务产业协会首批成员单位名单
厦门市互联网域名应用服务产业协会首批成员单位名单
为加强协会的经费和财产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民政部2004年《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国家财政部及厦门市财政局制定的财务规章制度,结合本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经费来源
1、会费;
2、捐赠;
3、政府资助;
4、银行存款利息;
5、其他合法收入。
二、经费开支
1、本会业务活动费;
2、本会工作人员薪金;
3、办公场所租赁及装修费用;
4、日常办公接待费用;
5、其他合理开支。
三、审批权限
1、协会经费开支,应在监事会的监督下,遵循“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和“量入为出,合理开支”的原则管理使用。
2、金额1万元以上的项目开支,必须经理事会研究决定后由监事长审核,会长审批,并附会议纪要备案。
3、金额1万元(含)以下3000元以上的项目开支,必须经会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后由监事长审核,会长审批,并附会议纪要备案。
4、金额3000元(含)以下的项目开支,经秘书长审核后由会长审批。
5、上报审批时应使用《费用开支审批表》。
四、财务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民政部2004年《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社团登记管理条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做到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2、根据财政部《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规定,本会会计制度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核算。
3、本会配备持有会计证的会计员、出纳员,两者不能互相兼任。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监督。会计人员更换之前必须与接任人员办清交接手续;会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提高业务素质。应保证每年有机会参加业务进修和培训;
4、本会的固定资产、财务收支按照国家规定的财务制度进行管理,接受会员大会和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的方式发布;
5、本会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须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管理机关指定的审计部门的财务审计;
6、本会专兼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及其待遇参照厦门市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由本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方案后执行;
7、本会的资金、财产,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五、凭证报销管理
报销凭证的格式须符合要求,所反映的经济业务须符合有关财经制度和标准;
1、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单据上必须有财政部门的监制章)必须内容完整、真实准确,符合规定,具备品名、数量、单价及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等,余额计算无差错,加盖单位的有效印章及有关责任人签名或盖章;
2、各类原始凭证(如各种会议补贴等)必须有经办人员签名、财务主管审核、会长审批;
3、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人、验收人等签名,属于固定资产还必须办理相关手续;
4、一式多用的原始单据,报销联必须为发票正本或指定报销凭证;
5、经过刮、擦、挖、补或涂改的报销凭证,一律视为无效凭证;对不合理、不合法或伪造、变更的凭证,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6、因公出差人员的住宿费、伙食补贴严格执行厦门市财政局定额标准,不得突破,不得超支;
7、出差人员要定任务、定地点、定线路、加强控制。出差人员回来后应填写“差旅费报销单”,经财务审核、会长审批后,财务人员方可给予报销。
8、因工作需要接待宴请,需经协会会长批准,务必坚持以节约为原则。
六、固定资产财务管理
所有固定资产都必须造册登记并加以编号,以便统计和管理。
1、购买的固定资产:
会长办公会研究决定购买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2000元以上的,使用年限超过1年以上的有形资产)应由经办人、秘书长共同验收,并在原始单据上签名确认,制定固定资产卡片。
2、固定资产的报损、报废:
固定资产由于正常使用磨损或由于事故发生后严重损坏不能修复继续使用,应按以下规定办理报损、报废。
<1>超过使用年限,确实不能使用和修复的,由秘书长提出书面报告,会长批准后予以报废;
<2>固定资产的报损、短少,应由秘书长报协会会长,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3>因自然灾害等特殊原因造成损失的,应由秘书长报会长批准后予以核减;
<4>因责任事故造成损失,应查清责任,给予过失人论价赔偿,属于违法违纪行为,应严惩处理;
报废、报损的固定资产,应填制“固定资产报废报损表”,经协会会长批准后,及时凭证销帐。
七、捐赠实物财务管理
所有捐赠实物都必须造册登记并加以编号,以便统计和管理。
1、举办活动的捐赠实物:
每次举办活动的捐赠实物应由经办人、监事会派人共同验收,并造册签名,报会长确认。
2、捐赠实物的发放:
<1>捐赠实物的发放由秘书长提出书面安排方案,会长批准后予以发放;
<2>捐赠实物剩余部分应造册登记,经监事会派人审核后入库保管。
八、印章、发票管理工作制度
协会发票由发票管理员统一保管,统一核销,对于新增的收费项目应提供有关文件,及时报发票管理员,以便申领新发票,个人名章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九、会计档案管理规定
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是记录和反应协会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
1、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时由会计部门保管一年,期满后应编制移交清册,移交协会档案室统一保管;
2、移交协会档案室的会计档案,应当保留原卷册的封装;会计档案不得借出;
3、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3年、5年、10年、25年5类。会计档案的销毁工作按财政部门1998年8月21日发布的财会字[1998]32号《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十、协会财务收支情况由理事会每年向会员大会公布一次。
十一、本协会的支出不得超过收入且年末应有3万元以上节余。不得对外担保。
十二、本财务管理制度由厦门市互联网域名应用服务产业协会理事会负责解释。自厦门市互联网域名应用服务产业协会第一次会员大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厦门市互联网域名应用服务产业协会
2022年06月29日